江苏省住建厅财政厅公布通过评估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基地、项目名单(第一批)

核心摘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通过评估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各设区市、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通过评估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1号)和《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苏建计〔2015〕491号)等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踏看、交换意见等程序,确定了通过评估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通过评估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第一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8日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评估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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