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2024-04-23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核心摘要: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宇骏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具有“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宇骏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具有“恒温、恒湿、恒氧、恒静、恒洁”的特点,是绿色朝阳产业。要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推进计划,全力推广实施,努力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原文如下: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降低建筑运行碳排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继续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应用,按照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冀政办字 〔2020〕115号)要求,完成省下达我市的被动房建设任务,2024年完成27万平方米,2025年完成29万平方米。

二、建设原则

(一)推动整地块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二)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专家公寓、人才公寓、医院配套宿舍等居住建筑,应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三)在市政集中供热覆盖不完善的区域,拟采用天然气和电采暖的商品住宅项目,原则上可以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四)鼓励房地产建设单位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支持工业用地研发和办公楼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用地和规划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年初从当年拟出让用地中选择一批居住项目,整个项目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不再建设市政集中供热设施,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入规划条件,依据规划条件出让土地。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建筑碳排放情况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应论述,并在估算、概算中包含相应的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是否符合被动式节能建筑的意见。

(三)加强质量管理

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和通过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专家评审会的项目,严禁擅自取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或降低节能要求。

2.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设计阶段评价。

3.各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完工后,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 (冀建质安 〔2020〕6号)要求,由各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及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评价,或在各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施工评价结果作为各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强化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严格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交付使用。

4.建设单位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经验和技术能力不足的,可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项目建设全周期质量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在设计评价、施工评价和后评估环节全过程技术指导作用,切实提高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质量。

(四)加强项目免建管理

功能复杂、围护结构能耗占比低的综合性医院及 《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管理的通知》 (石节绿建办 〔2023〕1号)规定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认为不宜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造方式的,可申请免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五)加强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宣传,各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项目做好工地开放日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认可度。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消费端金融支持力度。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100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调整试点项目土地起拍价格。对于全部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要求的地块,在满足计提基金的情况下,公开出让起始价可按照土地评估价格的90%确定;如不能满足计提基金要求,则按照成本与计提基金之和确定公开出让起始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分类落实建筑面积补偿政策。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指标不超过给定容积率上限,不占用专属容积率,对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具体数值按照4%固定系数执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不低于该建筑面积落实保温墙体增加的厚度,测绘机构在房屋预 (实)测绘时核减保温墙体增加的170mm 外墙保温厚度;对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具体数值按照3%固定系数执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不低于该建筑面积落实保温墙体增加的厚度,测绘机构在房屋预 (实)测绘时核减保温墙体增加的200mm 外墙保温厚度,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优化预售流程。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单体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和施工进度达到基础筏板以上,可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增加拨付节点或对预售资金实行前移一个节点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积极落实专项资金。对符合奖励政策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积极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 (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七)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工作。支持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小区申请绿色信贷,积极协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降低企业开发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金融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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