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金量”十足!乐山出台措施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

2022-10-10来源:乐山日报
核心摘要:为促进乐山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的《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

为促进乐山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的《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于今年8月中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8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日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正式印发《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措施》里,培育发展骨干企业、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推动企业战略合作、促进与房企共发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多条聚焦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含金量”十足。


对营收首次迈入5亿元以上企业


分别给予不同的资金奖补


以培育发展骨干企业为例,《措施》提出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仿古建筑、压力管道、人防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奖补。


对符合我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相关政策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支持按程序进行申报确认,享受相应奖励。


积极推行绿色建筑


支持申报省级专项资金


在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方面,《措施》明确,鼓励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推进绿色建筑,支持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工程应用生产基地、科技研发生产基地(民营)的相关企业,分别给予20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帮助建筑业企业渡过难关


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各类保证金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浮动式管理。


允许未发生工资拖欠的项目主体单位(甲乙双方)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前置换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允许项目主体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流程办理现金退还,并帮助建设项目锁证人员解锁。


促进外向经济发展


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在促进外向经济发展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建筑劳务输出地以及信誉良好建筑劳务企业与央企、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供应,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建筑劳务效益和发展质量。


鼓励各地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走出去”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在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提出推行“评定分离”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买标、卖标、围标、串标、注册人员“挂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诚信的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此外,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方面。要健全建筑施工总承包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营造守信企业正向激励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市场氛围,做好不良行为记录,定期发布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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