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2〕134 号)》,由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27-68873394
邮寄单位: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905室
邮编:430061
邮箱:717126909@qq.com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本标准范围包括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气候响应设计、建筑构造及围护结构热工设计、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及可再生能源设计等内容。
编制湖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政策文件精神,为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提供标准和规范,有效引导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和壮大,为我省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做贡献。本标准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主要参考GB/T 51350-2019《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DB13(J)/T 8360-2020 《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1757-2021《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的编制方法与内容,从我省公共建筑开展超低能耗设计的实际需求出发,编制适应我省气候特征及市场条件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本规程的制订发布将改变我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领域没有技术规程的现状,有效规范建筑设计要求,进而促进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推广发展。
主要技术内容包含以下10章及相应的条文说明: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气候响应设计;6建筑构造及围护结构热工设计;7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8给排水设计;9电气设计;10可再生能源设计;能耗指标计算等相关附录。
我们在编写过程中,充分发扬开门来编标准的原则,组织专家到上海、成都、襄阳市、宜昌市等地调研,多次召集管理部门、生产企业、设计院等上下游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这也给编制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为标准的编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保证了标准的高质量、代表性和先进性。
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4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征求意见稿)》.docx
湖北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范第2部分:公共建筑设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