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及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的2023年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可发送至邮箱:xm_znjz@163.com,或报送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4室)。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公示)
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建设局(代章)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