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的通知
青建办字〔2023〕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青岛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相关要求,高标准推动我市智能建造试点, 全面提高工程项目智能建造水平,经对前期征集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将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平度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等49个工程项目列入2023年度青岛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请各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依照《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试行)》,优化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实施路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智能建造试点任务目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