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确保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50%以上
2018年08月09日
河北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确保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编制农房绿色建设技术指南和推广图集,科学引导农房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要把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作为提升建筑能效的重要途径,作为绿色城市建设优选的建筑,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自2019年开始,全省城镇新建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要明确建设一定比例的超低能耗建筑。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覆盖的住宅小区,鼓励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目前尚未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市,今年底前力争开工建设。
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把装配式建筑作为河北省绿色建造的优选方式,继续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和环京津县(市、区)率先发展,要划定一定范围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其他市、县加快发展,要明确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和建造技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项目开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示范。
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推广节能门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等,减少粉尘污染,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到2020年,绿色建材应用率超过40%。加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加快绿色建筑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高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率。(责任编辑:时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