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造范围明确,安徽合肥先期调整土拍方式取消奖励

2022-10-10来源:大皖楼尚
核心摘要:近日,安徽省公布了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其中2024年起,合肥、芜

近日,安徽省公布了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其中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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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目标,《计划》提出提升绿色建筑品质,2022年起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25年,全省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推动全过程绿色建造,鼓励全装修交付,全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对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的,可给予适当购房补贴或贷款贴息;


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据介绍,此前安徽省并未从项目的规模上划定实施装配式建造的范围。如果按照项目规模来划定装配式建造范围,合肥新建居住小区装配式建造处于“超纲”状态。


以9月下旬刚结束的合肥土拍为例,包河区BH202217号、包河区BH202219号、滨科城BK202207号、瑶海区YH202209号、瑶海区YH202210号等多宗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低于10万平方米,但这些地块装配率均不低于30%,明显高于《计划》明确的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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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与合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2017年,合肥市被住建部认定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21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首次突破10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4.86%。2022年目标为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以上,重点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积极推进区域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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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比例,合肥市提出凡未进入招投标环节的保障安置房项目(含回购房、回迁房、人才房、租赁房等),原则上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或单体工程大于1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全部纳入装配式建筑项目库。全市新建商业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应达到30%-50%。


另外,合肥此前还对一些地块采取了“价高者得+竞装配率+摇号”的拍卖方式,滨科城BK202108号等地块装配率达到了65%。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90.21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民用建筑517.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为36.8%。比例提升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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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合肥土拍对装配率要求出现新的变化,一是“价高者得+竞装配率+摇号”的拍卖方式被“价高者得+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摇号”的竞买方式取代;二是9月份集中出让毛坯交付的居住类地块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0%,不享受有关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


2021年8月5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合肥市市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的商品房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奖励上限最大不得超过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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