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将全面提升现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2021-02-03来源:深圳晚报
核心摘要:广东深圳将全面提升现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完善,将全面提升现行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并首次在立法层面上保障并明确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工业化建筑的规划和发展要求。

据悉,我国绿色建筑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面提升现行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特区内新出让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全部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一星级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二星级进行建设;工业建筑全部按照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指标要求,并在销售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同时,鼓励推广绿色建筑质量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为绿色建筑增信,加强绿色建筑质量维保和风险管控。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业主、使用者、物业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或者绿色建筑等级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新建建筑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各区主管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绿色建筑运行后评估,强化政府动态监管。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具体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或符合现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三星级或深圳市金级的商品住房,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一以上后即可预售。

下一篇:

关于公布青海省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上一篇:

新疆哈密完成119个老旧小区整合改造 实现公共资源有效共享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info@preca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