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装配式│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核心摘要:摘要│《绵阳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从城市结构布局、绿色低碳社区、绿色低碳建筑、绿色低碳住宅、基础设施、用能结

摘要│《绵阳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从城市结构布局、绿色低碳社区、绿色低碳建筑、绿色低碳住宅、基础设施、用能结构、绿色低碳建造、绿色低碳县城、绿色低碳乡村、乡村人居环境10个方面,提出了34项具体措施。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进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装配率不低于50%。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绵阳科技城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局、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绵阳科技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绵阳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关系,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加强政策系统性、协同性、一致性,坚持全局谋划、整体推进,强化结果引导控制,合理确定工作节奏,统筹推进实现碳达峰。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节能降碳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协同驱动、转型发展,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科技支撑,聚焦核心技术攻坚与活力机制创新,完善城乡建设碳减排管理制度。坚持双擎驱动、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形成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共建共治共享,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顶层设计基本建立,碳减排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建设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不断增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建筑产业链创新技术规模明显壮大,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绿色低碳节能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0年,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建筑产业链创新技术规模取得新突破,单位能耗、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海绵城市建设成果稳步凸显;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系统性改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分。


二、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


(四)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坚持以水定城,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控制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推动组团式发展,基本形成城市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布局。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推动城市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农田、生态绿楔建设,组团间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净宽度原则上不少于50米。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


(五)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合理布局城市“快主次支”路网体系,规划建设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设施;着力提高路网覆盖面和通达深度,围绕融入大动脉、畅通主通道、打通断头路、联网可循环,构建外联内畅的交通网络。贯通科技城大道、创业大道等重要通道,加强中心城区与科技城新区和其他区域交通联系。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六)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加强山边水边建筑高度、体量等管控,合理控制住宅建筑密度。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


(七)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实施城市更新,加强既有建筑修缮改造和活化利用,综合利用微更新方式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置房。鼓励和支持利用存量闲置房屋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三、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八)加快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打造形式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社区。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城市居住社区服务配套体系,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要求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补齐城市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整合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加快提升试点社区建设质效,指导开展城市体检,动员居民广泛参与,摸清设施配套、环境建设、服务治理等问题短板。完善充电设施、社区公交、慢行系统等绿色出行基础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严格按照节能减排设计标准实施。


到2030年全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


(九)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居住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和人居环境建设整治,建立和完善绿色社区创建激励机制。在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社区环境素质、文明水平、文化内核,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探索近零碳社区和零碳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


(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采用绿色家电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鼓励绿色低碳用能方式,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交通出行。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定制家居、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节水产品,倡导随手关灯等节能习惯。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


四、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


(十一)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管理,开展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认定工作和星级运营标识管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含)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中计容总面积大于15万(含)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一星要求。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进一步提升。


(十二)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执行新建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逐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动零碳建筑、近零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研究及试点工作。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十三)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强节能改造诊断评估或鉴定,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8万平方米。到2030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十四)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计和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建成后纳入当地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保养,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五、建设绿色低碳住宅


(十五)提升住宅设计建造水平。鼓励建设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建设超大户型住宅。依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充分利用日照、采光、遮阳和自然通风条件。提高住宅声环境质量设计建造水平。倡导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产生的资源浪费。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


(十六)提高住宅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系统设置、合理调整用能设备运行时间和工作参数,在符合物业管理要求前提下采用科学完善、节能环保的配置方案,有效降低设备使用功耗,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高共用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和维护水平。


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十七)加强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站)、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场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连接全市主要县(市、区)、园区的县际快充网络。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推广高峰快线、社区公交、城际公交,优化公交线网,提高中小街道公交覆盖率,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大力提倡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以及共享单车等共享交通,提高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十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网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融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提升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能力,加快建设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等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既有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提标改造。加快补齐焚烧飞灰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沼渣处置利用等设施短板。加快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


(十九)加强供水供气设施建设。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广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积极对上争取资金,2025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此后对滚动产生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实现“即有即改”。强化管道设施运维养护,防止带病运行。


(二十)加快排水和污水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提升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网建设及运行管理一体化,建立常态化建设及运行机制。推动具备稳定运行能力的建制镇建立生活污水收费机制,加强污水管网、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设施建设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二十一)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积极推进雨水蓄滞与利用。强化项目建设全链条管控,精心打造示范片区和典范项目,突出督查考核力度。到2025年,55%建成区面积到达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到达100mg/L,全面消除历史内涝积水点与黑臭水体。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二十二)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出台《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绵阳市城市照明规划》,从源头上加强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运营、维护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鼓励新(改)建道路推进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建设方式,提升城市照明管理维护水平。在保障城市道路照度达标前提下,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控制模式。2025年前,城区高能耗钠灯改造绿色低碳LED光源完成率达80%,完成智慧照明平台建设。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


(二十三)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修编《绵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优化城市绿地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加快推进综合公园、山体公园、口袋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和花卉运用,分步展开“一街一策、一园一景”专项整治,提升城市既有公园绿地品质,构建绿量充沛、分布合理、功能完备、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加强节约型低碳型园林绿化建设,保护现有绿地和树木,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形成乔灌草花合理搭配、季相色相有机协调的生态植物群落和独特风光。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


七、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


(二十四)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利用,推广建筑光伏高效综合能源系统与零碳技术、建筑+光伏+储能最佳匹配技术、光储直柔建筑应用技术,开展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和“光储直柔”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发展空气源、水源、浅层地热源等清洁能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二十五)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广应用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鼓励采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推动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开展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和“光储直柔”技术示范应用。按照“宜电则电”的原则,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提高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比例,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中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八、推进绿色低碳建造


(二十六)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进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钢结构住宅。逐步推进绵阳建筑行业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过程管理,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和评价工作,落实项目装配率指标。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装配率不低于50%。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要素保障体系成熟,供应体系高效有序运行,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互通共享,进一步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装配式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


(二十七)积极推广智能建造。充分发挥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先导作用,深耕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基础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总结推广可复制政策机制。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设,引导成立智能建造产业学院、绿色建筑产业链创新技术学院、建筑工业化与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建设科技与智能建造产业发展中心、建设科技与智能建造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聚力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研发建筑机器人产品。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群控管理同类设备设施。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下降2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


(二十八)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持续性规范推广绿色建材,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低碳水泥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坚持政策导向,采取“政府+协会+企业”合作共建“绵阳市绿色建筑产业链创新技术产业园”,实施高端产业链创新发展战略;开展绿色建筑产业链创新技术科学课题研究和团体标准计划活动,促进成果转化,打造“绵阳造”绿色节能环保建材集群品牌;“面对面”问需企业创新需求,培育建设领域科普基地。开展面向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绿色建材产品集成选材技术研究,推广新型功能环保建材产品与配套应用技术。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木竹建材。


(二十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建筑垃圾堆放、运输和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运营管理,建立再生产品清单,丰富再生产品种类,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各县(市、区)、园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投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


九、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三十)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结合实际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新增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三十一)合理控制县城建筑高度。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十、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


(三十二)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加大抗震设防、绿色建造、低碳用能的农房设计研究,坚持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农房建设相关标准,结合绵阳现代及传统民居特色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迭代优化,设计具有川西北特色、藏羌特色的现代化宜居新型农房风貌通用图集。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夯土等建造方式。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能效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


(三十三)推动农房可再生能源应用与电气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暖、供电、炊事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农房用能结构低碳转型,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建设乡村智能微网。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


十一、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十四)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建设绿色低碳村庄,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农房群落自然、紧凑、有序。充分考虑保护与发展利用的关系,保护传承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


(三十五)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利用。坚持分区分类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加强农村厕所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科学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鼓励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基于人口规模、经济社会状况、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以县域片区为单元,合理确定设施布局、工艺、规模和服务范围,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探索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统筹考虑镇域范围内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需求。


(三十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片区处理、就地就近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探索推进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偏远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运行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村收运处置设施持续有效运转。持续保持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三十七)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提质进程。大力实施村社“五清”、场镇“四定”、城区“四化”工程,聚焦久攻不破的难点卡点、容易反弹的顽疾问题,围绕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对标“千万工程”,优化城乡环境综合提质考评对象、标准体系、评比流程,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激发活力。


十二、保障措施


(三十八)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等地方政策标准。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加强城市、县城、乡村等常住人口调查与分析。


(三十九)构建绿色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探索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四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鼓励本市科研院所和高校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引导建筑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培养技术人才。鼓励本市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十一)强化资金金融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实施星级绿色建筑、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垃圾分类等,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建立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库,推动与银行等金融资源精准对接。


(四十二)强化任务责任落实。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县(市、区)、园区应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十三)鼓励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建筑应用试点,鼓励绿色低碳城市、绿色低碳社区、绿色低碳县城、绿色低碳乡村建设,逐步构建覆盖所有气候区的试点体系。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建筑应用试点,在平原、浅丘地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等)推行绿色低碳农房和乡村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十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理念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相关单位的人才业务水平。加大对优秀项目的宣传力度,开展好“节能宣传周”“川渝住博会”等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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