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8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申请贷款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最高可上浮40万元。
此次征求意见的政策适用对象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
办法拟规定,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BJ)级、AA(BJ)级和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其中A(BJ)级、AA(BJ)级和AAA(BJ)级,指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的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此外,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根据规定,对于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即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办法还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可在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供能够说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信息页(照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住建委搭建数据共享渠道,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可通过共享数据获取建筑类型信息的,依据数据信息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信息确定住房建筑情况的,将委托有关机构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评价认定后,给予相应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