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提升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保障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施行《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受省住建厅委托开展2024年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按照《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见附件)中要求的程序、内容进行申报。 通过初评的单位,将由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组织专家到生产企业及应用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二、请各申报单位自通知之日起,按《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要求准备资料申报,如 有疑问可致电咨询。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天路18011404707 向勇13548190811 附件: 1.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施行《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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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