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济南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加快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提高建筑品质,济南市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十四五”末,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监管体系、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基于BIM技术的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提高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新开工城镇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60%,打造全国装配式建筑“济南品牌”。
政府投资或新立项(核准、备案)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代建交付给政府或政府指定运营单位的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及以上地区的新建校舍项目应当采用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
积极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过程信息化集成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城市更新、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