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宁市: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绿色建筑应用。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培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鼓励建筑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领域中的融合应用等。推进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
常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
《常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双轮驱动、两手发力,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的原则,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确保我市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以全省碳达峰行动顶层设计为指引,紧扣“一极六区”的发展定位,树立一盘棋思维,从全局谋划一域,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率先达峰。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广泛参与,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上下联动、示范引领。坚持与国家、湖南省和衡阳市目标任务统一性,强化上下联动和衔接有序,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根据各乡镇、各领域、各行业的禀赋优势,大力推动示范试点区和标志性工程建设,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和能源资源禀赋实际,加强风险识别,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稳存量、拓增量,妥善处理好碳达峰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市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全市甚至全省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湖南省和衡阳市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碳达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为主的“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新增用煤项目,逐步减少工业用煤比例,积极引导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深入实施煤炭等量、减量替代,适当推动工业、服务业和居民消费端“煤改气”、“煤改电”,多措并举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有序推进常宁市湘南纺织产业基地热电联产项目尽快投产。(市发改局、工业园、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推进“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负荷中心和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建筑、水口山经开区、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开发。因地制宜的开发农林生物质能发电,推进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探索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加大对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应用的支持,推广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基地建设,协调本地区、跨区域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探索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预计在“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建成山米冲抽水蓄能电站、常宁市水口山光伏发电、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项目。水能、风能、太阳能、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量较2020年增长140万千瓦以上。(市发改局)
3.完善油气能源供给网络。提升天然气、油品等能源供给能力,紧紧抓住湖南省统筹推动天然气“全省一张网”建设重大机遇,大力推进全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脚步实施“气化常宁”工程,加快建设水口山—常宁天然气长输管道,并向乡镇延伸、覆盖,早日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优化县域供气站点及天然气管网布局。推进湘南LNG应急储配基地项目建设。完善能源市场体系,有序推进油气领域市场化改革,深化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强化全市油气信息统计,做好日常数据监测与管理,保障能源供需平衡。(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燃气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进水口山经开区电网建设与变电站新建和改扩建,加快建设泉峰、庙前等输电线路及刘家岭、松柏、蓬塘等变电站。全力推进“宁电入湘”入常、常宁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市发改局、国网常宁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完善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支持、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等政策。探索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研究建立常宁综合能源服务机制,逐步建成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和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能源绿色发展工程
天然气管网完善。推动液化气应急储气扩容项目,水口山—常宁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
能源枢纽建设。推进常宁市新型储能设施建设,例如山米冲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约120万千瓦。
风能开发及利用。积极推进白沙、洋泉等风电项目扩建及续建工作,加快推进常宁等2个风电项目开工建设,装机规模约15万千瓦。
太阳能开发及利用。持续推进常宁市政府党政机关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及农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总装机规模30兆瓦。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太阳能发电项目,2023年积极推进常宁水口山、盐湖、荫田一期、荫田二期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55兆瓦。2024年推进泉塘、板桥、白沙、白沙二期、柏坊、兰江、苍冲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83兆瓦。
2023年积极推进常宁水口山、盐湖、荫田一期、荫田二期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55兆瓦。2024年推进泉塘、板桥、白沙、白沙二期、柏坊、兰江、苍冲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83兆瓦。
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推进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0.2万千瓦。核能:推动常宁核电站建设工作。
(二)全面开展节能减污协同降碳
1.深化节能减排目标管理。严格执行衡阳市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与下达目标任务,加强目标评价与管理;全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建立全县能耗双控预算管理机制,合理有序分解下达重点领域和新建项目能耗总量目标任务。严格节能审查约束,强化新建高耗能项目对“十四五”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由权责部门进行节能审查。(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建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积极谋划建设适合常宁实际的5G基站、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网络基础,调整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等技术。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对标重点行业能效标准,全面梳理企业能效清单、装置能效清单、改造项目清单,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要求制定全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方案。重点实施常宁市水口山节能升级与余热回收等节能降碳重点项目,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聚焦区域高耗能高排放、能效低的行业企业,大力推进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用设备及系统的节能提效。全面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动现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提升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有计划开展本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设备节能审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
5.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体系和消费模式。突出空间协同,更好发挥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综合效益。统筹协调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优化水、气、土、固废等重点要素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双控”转变。按全省统一部署,将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节能减排协同降碳工程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节能源头管理,科学有序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和碳排放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加大对用能和碳排放绩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的支持力度。
开展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组织煤电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单目录,实施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重点实施常宁市水口山节能升级与余热回收等节能降碳重点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示范,开展低碳工业园试点工作。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
(三)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钢铁行业有序达峰。严格执行衡阳市关于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坚决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高耗能、高污染工艺和设备。加快推进株冶集团工业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市科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资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有序达峰。研究制定有色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水口山有色铅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转炉煤气和蒸汽回收、高炉渣余热回收、富余燃烧等节能降碳工艺,有序淘汰落后工艺。(市科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资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推动建材行业有序达峰。制定常宁市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燃煤替代,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鼓励传统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建材,建立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和新管理模式的研发和推广平台。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市科工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化工行业优化升级。出台常宁市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优化化工行业产能规模和布局。引导化工企业向水口山经开区聚集,积极推动企业转变用能方式,推动蒸汽系统能量梯级利用,实施化工行业煤炭减量,鼓励企业“煤改气”和“煤改电”,深化开展锅炉绿色改造。推广集中式供电供热,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企业副产品高效利用。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市科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资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速发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及电子信息等绿色低碳产业,逐步降低煤炭和石油消耗占总能耗比例重点推进电子信息行业低碳转型,引导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绿色水口山经开区、绿色供应链创建活动,鼓励开发应用绿色设计产品,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口山经开区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6.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遏制将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产业作为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限制区域“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动态更新“两高”项目清单,制定“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机电设备和生产工艺、数据中心能源消耗、存量“两高”项目的专项监察,对能效未达标项目督促改造升级。促进生产生活全过程的低碳化、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以有色金属、轻工轻纺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水口山经开区低碳循环发展。到202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6%以上。(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3构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体系
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全面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强化节能减排考核,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传统产业技改专项行动、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以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水口山经开区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现代绿色制造体系。
(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制定出台常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炭达峰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建筑绿色低碳要求,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以建筑门窗、建筑外遮阳、提升小区植被覆盖、增设充电桩等为重点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机关事业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工程。(市住建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空调、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加大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力度,推进“光储直柔”建筑应用,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比例达到6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绿色建筑应用。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培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鼓励建筑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领域中的融合应用等。推进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推广智能建造,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较2020年下降20%。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木竹建材。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速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绿色农房试点建设。加快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农机,推动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加工领域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消费。优化建筑布局规划,在建筑类型上适当采用两户或多户并联的布局形式,降低建筑能耗。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覆盖与供应稳定,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木竹建材。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推进建筑址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4装配式建筑工程
对于示范性装配式建筑,优先向上级争取相关补贴资金。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对具备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中业绩突出的装配式钢结构企业,优先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为施工总承包试点单位。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或完成基础工程达到正负零的标准,在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前提下,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五)加快推进交通领域低碳发展
1.加快运输工具低碳转型。推进以电力、氢能等新能源为动力的运输装备应用,加快城市公交、一般公务车辆新能源替代,引导社会车辆新能源化发展。以党政机关各部门、其他公共机构为重点,提升各级公共机构新增公务车、公交车新能源汽车比例。全面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逐步提高柴油货车淘汰标准。严格设置高碳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时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机关事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出台常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自行车等慢行交通。推进便捷畅通的综合运输网络建设,以一体化、高质量、智慧化为原则。全面提升湘江航道通行能力,建立与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衔接的内河航运体系;完善瓦松铁路与水路网多式联运体系,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完善物流体系,合理分配,优化物流路径,以绿色标准选择运输方式,推进绿色物流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各乡镇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继续推进瓦松货运专线铁路建设。开展瓦松专线南延工程(向南延伸至湘南纺织基地专用线)可行性研究论证。积极开展客运铁路补缺口谋划工作。推动开展衡阳市域铁路规划研究,规划建设衡阳东站—常宁市域铁路,实现常-衡半小时互联互通。推进形成全市“两纵一横”高速公路骨干网,常祁高速建成通车,加快常茶高速开工建设并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成通车,全力争取常宁经新田到广东连州高速公路列入省“十四五”规划并开工建设,破解南部交通瓶颈。
3.有序推进低碳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站、充电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及建设。加快推动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和电子站牌等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推动充电桩规划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5交通运输绿色化工程
实施交通强市战略,围绕提升常宁交通枢纽地位,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效便捷、安全可靠、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等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加强运输装备清洁化发展,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领域应用新能源车辆。实施购车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鼓励居民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非营运交通领域运输设备低碳化水平。
有序推进常宁市公共场所充电桩网络体系、瓦松铁路园企业专用线和城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建设等项目。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稳步推进水口山经开区循环化改造。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巩固好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成果;优化水口山经开区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全面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工业余压余热余气、废气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水口山经开区内循环利用;促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再生水及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切实提高雨水、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再生资源加工项目招商引资进度,助力水口山经开区低碳发展。(市发改局牵头,市科工信局、水口山经开区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发展。扎实推进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动态跟踪区域冶金固废产生与利用情况。加强水口山经开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绿色回收,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有序推进芦苇、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的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综合利用;加强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及养殖场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市发改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健全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升废旧物资利用水平。统筹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布局,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市发改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加快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积极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百村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70%。(市住建局牵头,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6循环发展助力降碳工程
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重点实施水口山珍源回收年处理20万吨氧化锌炉渣选铁选碳、瑞科美新能源年处理3万吨废旧动力蓄电池绿色回收资源循环、湖南(衡阳)有色金属科创园(二期)、华尊环保5万吨/年危废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项目。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以水口山大宗固废基地(铜铅锌)、华菱衡钢(废钢铁)、高诺集团(废铜)、新金龙(废纸)、诚本塑业(废塑料)等为龙头的废旧物资回收和加工利用。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为基础、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七)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1.加快低碳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出台常宁市科技创新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载体,大力度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电子信息等行业,积极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理制定“双碳”技术路线图,在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动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市科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加快组织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双创示范基地、检验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湖南德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农用产品生产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建立低碳发展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以“人才计划”为抓手,加快碳达峰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引进,支持企业以“专家特聘岗”“顾问指导”等柔性形式引进人才,夯实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人才基础。(市科工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推动基础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积极策划绿色低碳基础前沿创新引领工程,争取国家、省和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推进水口山有色铅系统稀贵厂工艺系统优化改造升级项目;实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开展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五大技术赋能行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主要技术路线图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市科工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低碳技术领域成果转化,支持高耗能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建设低碳技术领域行业工作站,推广绿色技术。积极筹谋围绕“双碳”主题孵化器创建,鼓励区域“双创”载体设立一批“双碳”主题分基地。落实国家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强化“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定期转发绿色低碳技术供给目录,提高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政府采购份额。加快构建与绿色技术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筹建绿色技术银行。(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巩固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提升林业碳汇。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加快森林抚育,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全面提升森林功能。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减少源自森林破坏和灾害的碳排放。迎接开展林业碳汇三年行动,探索推进林业碳汇工程建设。(市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持续加强农业碳汇能力。深入挖掘农业碳汇潜力,增强农业“固碳释氧”能力,鼓励开展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污染物防治,精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现土、肥、药和生物质资源的科学利用管理。建设高标准农田,通过合理施用有机肥、缓释肥等措施,提高农作物固碳能力与土壤有机质含量。推动秸秆科学还田,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升耕地土壤肥力,巩固和提升耕地碳汇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稳步提升湿地碳汇能力。完善常宁天湖湿地自然公园建设,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以湘江及其一级支流为主的湿地系统保护与治理,贯通区域生态廊道,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和湿地植被恢复等措施,修复退化湿地。积极开展湿地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自然湿地保护,加大对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以天堂山国家湿地公园等为重点,加强湿地资源和野生物种的保护,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湿地保护生态体系。(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强化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能力支撑。依托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常宁市生态系统数据库,探索前沿和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与研究。积极参与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地调查和碳汇量评估,实施现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碳汇成效评估。(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5.积极参与建立碳汇补偿机制。积极参与省市建立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研究,探索适配常宁的补偿机制。积极开发国家核准证资源减排量碳汇项目,鼓励碳汇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7碳汇巩固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林业碳汇工程、天然林(公益林)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构建以天堂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巩固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探索建立以生态碳汇巩固为核心的生态补偿机制、碳普惠机制。
生态保护巩固碳汇工程。加强公益林管理与保护,推进天然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
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工程。推进常宁松柏湘江河段、天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
农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罗桥镇、水口山镇、白沙镇、兰江乡等乡镇林光互补项目建设,支持海埠桥水库渔光互补建设。
(九)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广泛运用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设立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完善制度体系、推进绿色办公、实行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等,要求建成率达70%以上。在中小学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课程,开发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倡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广泛使用低碳、循环、再生、有机等绿色认证产品,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引导重点企业对标国际规则参考典型案例编制碳排放报告和构建信息披露制度。组织企业开展碳减排、碳管理、碳交易等专业化、系统化培训,打造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牢固树立“两山”理论,坚持工业领航、绿色崛起,以循环利用、减排增效为突破口,依托水口山有色金属、株冶、五矿铜业3家有色冶炼龙头企业,推进有色金属产业绿色转型,为全市企业绿色转型做典范。(市科工信局、市国资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纳入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市县两级党校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系列专题课程,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双碳”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分阶段、多层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业务骨干培训,举办各类形式的“双碳”大讲堂,增强干部队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助力全社会绿色消费理念的发展与实施。关注绿色家庭、绿色商超、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等建设,从衣食住行、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全方位助力绿色消费的实现。通过宣传等手段,制定低碳生活手册,引导市民低碳生活行为,自发进行绿色消费。同时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比,调整绿色产品的供给关系,畅通绿色产品销售及流通渠道,扩大绿色产品的销售及使用面,提升绿色产品消费水平。推行绿色建筑、绿色家电等使用,从生活环境中引导市民的绿色消费行为。政府以合理收费、优化公共交通网络等方式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完善基础设施以引导公共以骑行、步行等方式出行。同时支持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车型。企业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增强绿色金融支持
1.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充分运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大对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积极筹备“双碳”项目,争取纳入全省双碳项目库。着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积极争取气候投融资试点设立,探索地方政府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外资机构联合,开展气候投融资合作模式。(人民银行常宁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积极参与绿色交易市场。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效益转化通道,建立健全的碳排放权、电力交易制度,鼓励辖区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配合省开展发电行业控排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严肃查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落实“谁污染、谁治理”政策导向,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推动金融机构以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为基础开发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节能降碳融资渠道。(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常宁中心支行、市发改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积极配合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会场建设,探索碳金融产品开发。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增强企业碳排放核算的监督与管理力度,探索开展企业碳会计制度,加强碳排放信息统计与核算。(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常宁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接上级双碳项目库,重点支持区域绿色项目。结合多渠道,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人民银行常宁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激励评价机制。制定并实施好定期考核和通报等奖惩制度,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内部绿色金融考核措施,激发绿色金融工作积极性。(人民银行常宁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碳排放核算统计体系。
参照省市碳排放有关数据统计体系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完成相应工作。深入研学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照衡阳市标准要求,完善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新兴技术在碳排放检测中的应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实施全域碳排放管理,实现智慧控碳。建立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
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结合实际修订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市司法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价格支撑。
研究制定常宁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全市投资基金设立双碳产业子基金,支持双碳产业加快发展。强化税收政策绿色低碳导向,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贯彻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电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党的领导,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加强市委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进一步完善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筹研究、协同推进。成立常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工作进展,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构建相关政策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衔接对标国省要求,研究制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减污降碳等分行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印发实施《常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全市部署本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常宁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体系。(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监督评价。根据国省制度安排,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制定常宁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方案,将常宁市各乡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配合省市环保督查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