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南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核心摘要:南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174号提案答复的函南住建函〔2023〕2523号王全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发

南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174号提案答复的函


南住建函〔2023〕2523号

王全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南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2.03.174号)收悉,经会同相关会办单位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意识’。南宁市委、市政府,特别是住建局及全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要提高对推动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的认识,加强专业职能部门的领导责任,在产业规划、建筑规划中把高品质装配式建筑构件的应用上,制定合理、可行的钢性指标,并推动落实。要加强绿色装配式建筑的宣传,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是源头,转型升级是方向,实践应用是突破口。”的建议。


我市自2017年以来,以列入自治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成立南宁市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出台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7〕2号)、《南宁市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南住建〔2020〕519)、《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南府办〔2022〕3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在用地保障、规划鼓励、税收和信贷融资、诚信评价机制、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科技研发等方面逐步形成了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同时通过线上官网、新媒体和线下观摩会、解读会等相结合的方式,多方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


二、关于“‘强体系’。构建绿色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推动生产和施工智能化升级,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综合效益。目前,要全面调查全市各装配式建筑企业的现状,摸清家底,对全市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规范和分类管理,对那些科技含量低、标准化程度不高的企业要进行帮扶整顿,全面提档升级。对那些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要进一步加强扶持的力度,使他们在高性能低碳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集成应用等科技领域的应用与推广上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以带动南宁高质量建筑业的发展步伐。”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市已竣工投产7家装配式PC构件生产基地,形成了约70万立方米装配式PC构件产能,其中两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先后获批首批和第二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另外,包括钢结构生产基地在内共有13家生产基地获批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同时,我市还积极组织各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申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补贴申报工作,切实扶持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发展,2022年,为7家装配式PC构件生产基地拨付了补贴资金共计9938902元。生产基地的培育建设,充分保障了本地装配式建筑项目部品部件的使用。2023年初,市住建局相关领导带队开展了装配式建筑在建项目走访调研和装配式产业基地走访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加线上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将全部2021年-2022年南宁市新开工装配式“三板”项目、全部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构件生产企业、部分钢结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成走访。


截至2022年底,南宁市行业代码为“3022 砼结构构建制造”的规上工业企业8家,规上工业总产值2.47亿元,同比增长14.2%。2023年新增1家规上企业,即广西正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月实现了产值两位数增长。目前,包含装配式建筑在内的建材行业作为房地产的上游,很大程度上受到全国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行业增速不断放缓。同时,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工业企业规模较小,都是亿元以下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有限,规模化、集群化效应尚未形成,难以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2022年10月18日,我市印发《南宁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要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市政构件、深加工玻璃等绿色建筑协同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楼面、墙板、楼梯和屋面体系,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装配化集成式设备与管线部品,装配化集成式装饰装修部品,以及光伏建筑幕墙,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制造企业。


三、关于“‘抓创新’。制定政策,落实措施,实打实地扶持和助推我市绿色装配式企业健康发展。科技部门要深入企业,针对企业现状,对企业进行指导。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要协助及时申报;已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要向上申报或给予一定的科研资金支持或奖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措施,为这些企业引进所需人才,并在落户条件,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和优惠。金融部门则应该根据装配式建筑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大、流转周期长等实际情况,放宽对流动资金量的控制,最大限度地给予信贷支持。税务及水电部门,应视情况在税费上给予相应优惠。各县、区党委、政府应该多些对这些企业的特别关注,加强综合服务和指导,把各项优惠扶持的政策落地,让企业真正受益。”的建议。


(一)科技支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1.科技扶持政策制定情况。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节能降碳技术研究及示范列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大力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使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变废为宝,减少碳排放。


2.组织绿色装配式建筑科技攻关。2021-2022年立项实施“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废旧混凝土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通过对再生混凝土和相应结构部件的研究,研制出泵送级纤维自密实全再生混凝土新技术及其工业化制备方法,使再生混凝土综合成本较普通混凝土降低约20%,装配式结构施工较传统现浇施工方法节约人工50%,节约常规周转材料约80%,竣工时间缩短约20%。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和建筑结构承载能力、建造效率和经济环保效益等综合性能的提升。为共同提高广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及促进绿色再生材料利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项目总投资412万元,科技经费支持80万元。


3.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购买或利用自身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产业化,对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性后补助。2021年,对2020年促成的“一种绿色高性能混凝土”2项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金额共23.42万元。


4.建筑类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81家建筑类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每家获得奖励5-10万元,同时优先享受科技创新券、科技保险等政策。


5.下一步工作计划:持续加强对绿色装配式建筑科技支持,将绿色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列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给予项目支持,鼓励相关成果转化,对转化项目按现行政策予以奖补支持。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引才政策方面:2022年,我市对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优化升级,出台了含金量更高、针对性更强、普惠面更广的“双23条”人才政策,提出一揽子引才举措,比如: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认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并服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等人才待遇;给予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团队最高500万元“邕江计划”领军人才专项资助;对新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给予1万~25万元生活补助;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或新获“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万~20万元奖励;给予成功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荐或培养单位5万~100万元奖励,我市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相关企业可利用好人才政策吸引人才。


2.职称评定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等文件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3.社会保障方面: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相关降费政策已落实调整到位,其中,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继续降低为0.5%,工伤保险费平均费率继续降至0.167%。


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及各项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全力支持我市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三)金融与信贷支持


市金融办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企业融资,筛选推送重点企业名单,其中“建设贷”35家,引导金融机构投放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装配式建筑新材料发展。2022年以来(截至12月末),南宁市“桂惠贷”投放金额737亿元,累计投放26328笔,共惠及1.98万户市场主体,投放金额及笔数均位居全区第一,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14.48亿元。其中,投向建筑业企业1616笔、64.34亿元,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29亿元;投向“建设贷”6笔、2亿元,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0.06亿元。市乡村振兴局指出: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操作手册,指导县(市、区)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中央资金的60%以上、自治区、市本级资金50%以上优先投入产业发展项目。但应注意衔接资金使用的尺度,严格把控乡村文旅发展项目不能用于风貌提升、非生产、销售类项目、“面子工程”项目。在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时需注意形成资产的权利归属和项目盈利能力问题,产业项目的投入需经过项目可行性评估、风险评估。发展乡村旅游项目的申报、入库由县级行业部门按程序报县级乡村振兴局汇总,经县级政府审定后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


(四)税费政策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认为:税收立法权和减免权集中在中央,南宁市层级没有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我局作为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一直以来持续在税收宣传和优化纳税服务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助力南宁市建筑业纳税人畅享政策红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号),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房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实际装修成本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如装配式建筑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五)水电优惠支持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奋战一季度 加力新开局”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号)精神,我市积极响应中央、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大力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王全龙委员所在的广西正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马山县苏博工业园区内,目前该工业园区工业用水由马山县国资委管理的绿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水。从2021年1月1日起,马山县人民政府已为广西正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每吨工业用水优惠10%的优惠政策,水价由原先2.50元/吨调整为2.25元/吨。下一步,我市水利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市国资委、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工业用水优惠力度,推动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开绿灯’。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大力推广,在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采用科学、高品质的装配式构件,助推我市建筑高质量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和农村的田园规范化建设、水渠河道建设、公共厕所等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装配式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中的应用。”的建议。

(一)在《南宁市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南住建〔2020〕519)文件中,有对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办公建筑等建筑类型进行了明确的装配式建筑推广要求,南宁市目前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75个,建筑面积达1046万平方米,其中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9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2022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6个,建筑面积约84.8万平方米。累计7个项目获批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二)我市水利部门也高度重视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在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绿色装配式建筑构件。例如:目前在建的马山县姑娘江下岜至木棉道班段河道治理工程、马山县九娘河周水河段河道整治工程、马山县乔老河河道治理工程(三期)中均有采用绿色装配式建筑构件。下一步计划在六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选取工程总量的10%~30%,优先考虑采用科学、高品质的绿色装配式建筑构件作为项目示范段建设,助推我市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诚挚地感谢您对我市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南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覃陆彬    联系电话:57150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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