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武汉市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 〔2023〕 37 号 )工作要求,推动武汉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我市智能建造领域专业技术推广,现面向全市征集武汉市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垂直细分领域的行业级平台,提升企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的项目级平台等。
(二)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设备。包括部品部件生产机器人、建筑施工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建筑破拆机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工程设备。
(三)自主可控数字化设计软件。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软件、协同设计平台软件、装修智能设计软件等。
(四)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包括预制构件、外围护部品部件、内装部品部件、厨卫部品部件、门窗、设备管线等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
(五)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包括集成部品部件进场管理、物料验收和堆场优化、装配模拟分析、远程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设备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施工电梯智能管控和资料管理等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
(六)智慧运营维护管理系统。包括设备管理、空间管理、业务管理、楼宇自控管理、安防管理、消防管理、停车场管理等各智能设备系统的控制管理集成在一个统一的管理界面上的管理系统,且系统具有统一管理、高效快捷、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运行品质、降低运行能耗等特点。
(七)其他。除上述六项智能建造应用场景类型,其他与智能建造相关应用场景类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案例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三)案例应充分体现智能建造特点和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报送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智能建造专班,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WHJSZNJZ@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锦波 、马弟 联系电话:027-83356730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
武汉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