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确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相关问题

核心摘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湘建科函〔2023〕60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湘江新区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标准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湘建科函〔2023〕6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2022年12月7日,我厅发布的《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以下简称《新标》),已于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各地反映《新标》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评价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网上系统受理时间在2023年6月1日之前的,可按《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32-2018,以下简称《老标》)执行;

二、评价项目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按《老标》执行;

三、评价项目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已取得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可按《老标》执行;

四、如评价项目均不符合上述3项条件的,按照《新标》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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