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征集第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

2023-06-29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核心摘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节能水平,大力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更好地指导与规范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第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建筑性能模拟专家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及以上,并应至少熟练掌握一种建筑能耗模拟软件及一种其他类型建筑性能模拟软件);

(二)应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规划与建筑、暖通、给排水、结构、电气、建筑材料及建筑物理等;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积极响应并可胜任所委托或参与的工作,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二、专家职责

(一)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设计、施工、认证等技术咨询服务,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认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参与我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示范项目专家评审工作;

(三)参与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和咨询等工作;

(四)完成市住房建设局或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专业事项。

三、推荐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或自荐工作,于7月15日前,报送《深圳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单位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专家职称、业绩、技术服务、标准课题等材料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大厦2002。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至邮箱:cjzxgreen@zjj.sz.gov.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申请材料。

(二)我局将根据个人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指标,对专家人选进行择优吸纳并向社会公示后,纳入专家库进行管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袁玉华、林艺展,联系电话:83789895、83789693

附件:《深圳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推荐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深圳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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