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培育不少于5个智能建造示范项目,重点打造1~2个智能建造项目集聚区,逐步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6月5日,记者从南京市建委获悉,《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近日印发。今后三年,南京市将紧紧围绕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持续推进建筑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力求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效,打造出彰显南京特色的智能建造生态。
南京将围绕完善政策体系、培育智能建造产业、打造试点示范工程、创新管理机制、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完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业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
完善政策体系。以土地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前应就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关要求征求同级产业办的意见,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项目审批时应当综合考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项目增量成本的投入需求,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的项目设计和施工招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情形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应当优先邀请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参加投标。
满足相应要求的大型及以上的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招标人应当将应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作为择优因素。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技术并满足相关规定的项目,可优先享受有关差别化管理政策。
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并达到相应要求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可在基础施工完成、预制构件进场并首件安装完成时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其预制构件的采购投资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益,修订完善智能建造市级示范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智能建造示范的认定标准、评定流程、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对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研发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其所属企业经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金融支持政策。
本市企业为开发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在“金陵杯”评选中增设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类别,2023年占比不低于15%,以后每年递增5%,有关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同类奖项评选。
培育智能建造产业,拓展数字化技术应用场景。在全市政府工程、大型公建及开发项目中全面推广BIM技术。加快推动BIM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应用,培育不少于10家具有BIM一体化集成设计能力的设计企业。
提升智能施工管理水平。以智慧工地为基础,大力推进智能施工过程管理。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BIM、GIS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多方协作智能建造平台。
培育不少于5家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在全国具有较强基础研究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推广先进智能设备、建筑机器人、无人机等技术在施工现场的应用。
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建立一批项目级、企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构建“互联网+建筑工业化+科技金融”的跨行业、跨领域协作体系,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和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能。
打造试点示范工程,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因地制宜打造聚焦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能装备、产业互联网平台等关键技术领域的智能建造应用场景示范,推进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每年培育不少于5个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并适时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
拓展CIM+智能建造综合管理。结合南京市已建成的CIM基础平台一期、南京装配式建筑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南京市BIM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探索南京市CIM+智能建造综合管理实践。融合工程建设管理智能化场景管理要求,丰富智慧城市CIM+智能建造应用,重点打造1~2个智能建造项目集聚区。
创新管理机制,建设智能建造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推进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构建智能建造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完善建设工程智慧质监、智慧安监管理系统,实现全要素数字化管控赋能项目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运作。
建立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存档管理体系。扩大BIM技术在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管理流程中的应用范围,建立健全全市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存档管理体系。融合工程建造监管业务系统,实现全过程数据资源互联互通。
推进BIM技术在建设工程全流程的一体化应用。在“南京市建设工程BIM智能审查管理系统”一期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基于BIM技术的项目设计方案、项目报建的联动审查机制,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造价指标指数发布、城建档案存档、运营维护等机制。
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推进智能制造升级改造。依托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装备等产业优势,引导生产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投入。到2025年底,培育1~2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入选国家或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
完善部品部件信息化服务管理。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鼓励建筑业企业共同建立、维护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维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引领作用。鼓励产、学、研、用等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支持行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或联合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支持智能建造有关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培育2家以上与智能建造有关的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省级重点智能建造科研项目。
加大成果推广力度。建立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成果库,定期组织召开智能建造技术交流会和智能建造项目现场观摩会,宣传试点经验和成效。积极鼓励智能建造有关项目、技术服务、产品应用申报国家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清单。
完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有关标准研究。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智能建造有关标准研究编制,推动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智能建造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和应用技术标准体系。
完善施工图BIM应用有关标准。健全智能建造全产业标准体系,建立涵盖建设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的全过程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和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施工图智能审查系统的数据要求和审查要求,统一发布智能建造有关平台数据接口标准。
制定智能建造项目综合评定标准。开发新型建筑工业化标准化及智能建造有关控制指标自动评估软件系统,建立具有南京特色的智能建造综合评定标准体系,指导南京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以及有关企业的创建工作。
加强专业人才培育。支持和引导在宁高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或方向,由多家企业联合提出定制班需求,高校开展定制班课程,学生毕业后进入企业实习工作,加快智能建造人才培养。
开展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依托省、市装配式建筑人才实训基地,开展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行业组织等建设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开展各类技术应用培训每年不少于3000人次。
推进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装配施工、质量检验、构件生产和装配式建筑BIM应用的专项能力鉴定,逐步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行业组织等建设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开展技术应用培训;适时组织开展有关企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培养。
科技赋能智能建造,驱动传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南京将高标准落实各项试点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建筑业向新型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