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区)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生产、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施工管理,我局于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组织开展了全市装配式建筑在建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共抽取在建项目27个,其中香洲区13个、金湾区4个、高新区5个、斗门区4个、鹤洲新区1个,总建筑面积超过393.9万平方米。总体上,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构件生产单位能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贯彻实施,现场施工质量水平有所提升,但项目重大变更未备案、局部质量隐患未杜绝情况依然存在。本次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要求各有关项目及时落实整改。
(一)检查情况较好的项目
1.来来南屏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单位:珠海经济特区珠林房产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珠海泰基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海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构件生产厂家:华实中建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2.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及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计单位:珠海艺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构件生产厂家:珠海汇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建新型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3.惠景沁园项目。建设单位:珠海市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珠海泰基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珠海市高新建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构件生产厂家:珠海汇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3个项目均能按照《珠海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现场建筑垃圾较少,作业面干净整洁,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验收记录等较为齐全。
(二)检查情况问题较多的项目
1.珠海传媒集团文化综合体项目。楼层平面形状、外观、面积等均有较大调整,但未重新报审修改后的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局部位置未按要求使用铝模;叠合板和铝模防漏浆措施不到位;ALC内墙板堆放不规范,成品保护不到位。
2.复地岭域广场E区。部分预制阳台板钢筋未锚入梁中,悬挑梁钢筋固定不规范;预制楼梯底座水泥砂浆填充不饱满;外墙挂板竖缝未塞入PE棒;内墙板开槽对墙板有损伤,应采取补强措施;技术交底资料各有关单位无加盖公章、缺日期,首件、首层验收记录无设计单位意见且无加盖公章,资料管理欠规范。
3.湖心金茂悦城市花园C区。预制飘窗锚入剪力墙暗柱范围,暗柱无箍筋;预制楼梯与梁连接支座处固定与滑动铰支座做法与设计不符,未预留锚筋,楼梯侧面缝隙未按设计要求采用防火岩棉封堵;内门洞两侧预制墙板未按要求做加强角钢;入户门两侧及内门洞短垛设计为构造柱,现场未做;卫生间反坎、楼梯间剪力墙多处存在偏位、错位,应调整模板安装工艺,如设置折板、K板等措施;构件堆场积水,未设防雨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资料方面
1.部分项目擅自更改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重大变更未办理备案手续。
2.部分项目装配式相关验收资料不全、不规范。
3.部分项目技术交底资料各有关单位无加盖公章、缺日期。
(二)现场施工方面
1.部分项目预制构件未按要求进行成品保护,预制构件运输、堆放、吊装、安装未按项目实施方案实施。
2.部分预制楼梯支座搁置长度和锚固长度不足,构件偏位,连接节点未按设计要求预留锚筋或螺栓。
3.部分项目预制构件防水节点未按设计要求封堵。
4.部分项目预制构件钢筋现场切断、随意弯折、未绑扎到位,悬挑梁钢筋排布及固定不规范,预制飘窗锚入剪力墙暗柱范围时,暗柱无箍筋。
5.部分项目传料口、放线孔预留孔洞封堵不到位。
6.部分项目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叠合板拼缝处漏浆严重,混凝土观感较差。
7.部分项目内隔墙条板未按设计要求的抗震及防开裂措施施工,随意开槽切割,拼缝挤浆不饱满。
三、对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受检项目的建设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各受检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按要求完成整改,复核整改情况,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三)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