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工作、生活空间需求。
背景: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筑行业是碳排放的重点领域,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新建建筑规模持续增长,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也持续增加。发展绿色建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能有效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随着成都市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工作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建筑使用功能、空间环境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对在建筑全生命周期深度融入“绿色”的需求更为迫切,推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已发布,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亮点:高标准、全流程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推进绿色建筑方面,该《条例》体现出以下亮点:
一是坚持绿色建筑高标准引领。对标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做法,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基本级及以上进行建设,工业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进行建设,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明确“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包含绿色建筑等级、建筑平均节能率、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绿色建筑执行要求。
二是坚持全流程保障绿色建筑质量。将绿色建筑的建设全流程活动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全方位保障绿色建筑发展。强化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规定在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竣工等活动中严格落实有关标准,并就绿色建筑建设的各环节设置了相应的违法责任。
三是加大节能监管规范运行工作力度。强化绿色建筑运行阶段主体责任,规范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实行建筑能耗监测制度,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一定规模以上的公共建筑等安装监测设备,实现在线监测。严控能耗限额,力促节能减排。要求公共建筑不得超过能耗限额,超限额的应当采取措施降低能耗。结合城市更新需求,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
四是完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应用低碳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同时通过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并在财政、税收、金融、信用监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将激励政策覆盖面扩展至绿色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助力绿色建筑企业减负增效,引导市场消费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扶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推动绿色建筑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意义:持续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2021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控制建筑领域能源、资源消耗,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出了系统性的要求。因此,成都市以立法形式巩固绿色建筑发展成果,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对于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