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 《2023年张家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发布

2023-05-12来源: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核心摘要:为贯彻落实《2023年河北省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打造

为贯彻落实《2023年河北省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张家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场景,结合2023年度重点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工作原则,以年度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张家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场景,为交出高质量发展优异答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聚焦重点任务

(一)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一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二是强化村庄风貌引导和改造提升。落实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建筑保护项目,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三是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二)实施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工程。一是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乡镇通三级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四好农村路”446公里,完成村内道路硬化32个村。二是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二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覆盖有需求的县城,运输服务站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客运监管。

(三)实施农村水利水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地表水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9.95万亩。完成5处水毁工程修复,推进中小河流治理39.48公里,实施河道生态补水0.35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在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人口全覆盖基础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52.14万亩旱作雨养成效。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一是推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加大农村电网投资力度,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装备和自动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电网水平和普遍服务水平,建设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440公里。二是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扎实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双代”工程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成果,开展农村“双代”管网排查整治。

(五)实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规划布局一批示范园区、产业基地、集散中心,支持建设城郊大仓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二是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推动90%以上行政村设置快递服务站,重点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年内新创建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县2个。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偏远山区“客货邮”运营模式推广,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一是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光纤宽带通达、4G信号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逐步推进重点行政村5G网络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电信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型业务研发和应用推广。持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二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启动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开展智慧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服务试点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年内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三是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加强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快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乡村两级全覆盖。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一是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深度优化乡村两级依申请类多级联办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二是加强文化、体育和应急避难等设施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年内更新维护农村体育健身设施300处。持续加强农村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提高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效率。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一是健全落实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农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质量管理等制度,发挥村级建房协管员作用,继续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二是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8户,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实施传统建筑保护项目,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一是深入抓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改提升户厕1.3万座,实现排查出的问题厕所全部清零,低标准厕所提档升级,健全完善厕所维修、粪污清掏、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二是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存量清零、动态随清。优化收集转运设施布局。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加强督导检查,严格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组织各地接续打好村庄清洁季节性战役,强化督导检查、创新工作载体,加快推动全市村庄面上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目标。开展村庄绿化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建设村庄绿化提升村60个,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0个、美丽庭院3万户。四是有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做法,整合资源和项目,统筹推进平稳衔接美丽乡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区1个,培育市级示范区2个,建设县级示范区10个,围绕示范区创建,布局建设美丽乡村90个以上。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一是提升农村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水平。巩固农村幼儿园全覆盖成果,大力发展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二是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达到全科医生2.0/万人。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三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建设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互助性养老,有条件的村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一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实行农村党组织分档管理,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各县(区)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推动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二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加强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配套制度,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比稳定在60%以上。三是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压实县级责任,夯实村级基础。完善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和数字化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开展星级平安村(社区)创建,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文化活动,推动农村业余文化群众组织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

三、强化工作统筹

(一)健全推进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工作机制和年度方案分工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本行业、本领域重点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报市委农办备案。研究制定市级2023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指导县(区)制定任务清单,建立项目库,完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清单,加强督导调研,督促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二)完善政策体系。市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市级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县(区)政府要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资金投入要与乡村建设任务相匹配。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将乡村建设项目作为投入重点,予以集中支持。加强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地倾斜。持续加大乡村建设人才培育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乡村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张家口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工作台账统一管理,实行季报告、半年评估、重点督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广泛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擂台赛、观摩拉练等活动,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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