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申城今年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方面的质量管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众号刊出:确定今年监督抽检三大重点工作要求。聚焦结构安全、住宅工程渗漏及新材料新工艺引发的质量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抽检。
一是提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全面落实《2023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4号)及《2023年度建筑工程质量整治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5号),聚焦公共安全,持续开展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及混凝土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强化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实体质量的抽检。
二是持续加强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继续全面落实《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2022〕14号)及《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沪建质安〔2020〕20号),强化灌浆套筒饱满性、外墙接缝防水、外窗渗漏的抽检。
三是聚焦外立面防高坠的监督抽检。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硅墨烯免拆模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控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3〕21号),聚焦公共安全,开展硅墨烯系统质量专项整治。
此通知还公布了2023年度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名单:包括建筑工程材料监督检测项目 8家;安全防护用品监督检测项目 3家;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包含主体结构、节能现场检测)项目 共8家;工程实体监督检测(钢结构检测)项目 3家;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地基、桩基及基坑监测)项目5家。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套筒灌浆饱满度检测)项目 4家;工程实体监督检测(现场淋水监督检测)项目2家;建筑工程材料监督检测抽样项目8家。
通知原文
关于公布2023年入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抽检工作检测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3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总站监督抽检单位入围名单。现将名单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
(一) 建筑工程材料监督检测项目 共8家: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静协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乾维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安全防护用品监督检测项目 共3家: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包含主体结构、节能现场检测)项目 共8家:
上海静协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闵衡建筑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同纳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程实体监督检测(钢结构检测)项目 共3家:
中冶检测认证(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五)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地基、桩基及基坑监测)项目 共5家: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汇谷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套筒灌浆饱满度检测)项目 共4家: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闵衡建筑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上海乾维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同纳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七)工程实体监督检测(现场淋水监督检测)项目 共2家:
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八)建筑工程材料监督检测抽样项目 共8家:
上海苏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乾维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天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同纳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2023年监督抽检重点工作要求
(一)聚焦结构安全、住宅工程渗漏及新材料新工艺引发的质量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抽检
1、提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
全面落实《2023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4号)及《2023年度建筑工程质量整治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5号),聚焦公共安全,持续开展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及混凝土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强化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实体质量的抽检。
2、持续加强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
继续全面落实《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2022〕14号)及《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沪建质安〔2020〕20号),强化灌浆套筒饱满性、外墙接缝防水、外窗渗漏的抽检。
3、聚焦外立面防高坠的监督抽检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硅墨烯免拆模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控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3〕21号),聚焦公共安全,开展硅墨烯系统质量专项整治。
(二)加强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规范的要求
1、监督抽检单位应遵循独立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监督抽检结果真实有效。
2、监督抽样的样品管理、过程影像记录及报告出具时间应符合规定。实体检测及材料检测等均应全过程录制视频影像,且相关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3、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完成后三日内向委托其检测的工程监督机构提交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应当在完成检测后当日报告委托其检测的工程监督机构。
(三)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检的公开透明和严肃高效
1、各监督机构应严格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沪建交〔2013〕231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应当采用“抽检分离,盲样检测”的方式,且不得委托对该实体已实施过检测的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抽检应纳入全市统一的监督抽检信息平台,逐步推进检测信息公开。
2、各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监督抽检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监督抽检单位的动态考核。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中的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监督抽检单位开展能力比对和结果验证。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实体,应当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发挥监督抽检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