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报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情况

2023-05-08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核心摘要:关于2023年度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情况的通报合建绿节【2023】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

关于2023年度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情况的通报


合建绿节【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的通知》(合建绿节〔2023〕2号)要求,我局对全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了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由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绿节中心)具体实施,评价时间为三月中旬至四月底。2023年4月,市绿节中心会同相关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遴选了生产管理、工艺、质控、检测类等专家,依据《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和评价手册》要求,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提问题等方式,对我市11家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开展了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另有1家企业因厂区搬迁,被延迟评价。

从本次评价结果看,A类(综合得分≥85)企业5家,占45.5%,较2022年增加1家;B类(综合得分80-85)企业5家,占45.5%,与2022年持平;C类(综合得分70-80)企业1家,占9%,较2022年减少1家。最高得94.8分,最低得77.96分,平均得86.3分,较2022年增加1.8分(见附件)。

从现场评价情况来看,企业对照标准化建设目标,较好地执行了行业、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管理要求;标准化制度建设针对性进一步加强,能够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三体系认证标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关键岗位问责机制;生产设备设施配置和维护得到加强;强化了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落实措施;优化车间与通道分区布局,搅拌站等工区生产作业环境有效改善;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试验室检测能力明显提升,关键环节质量控制进一步强化,构件生产质量总体受控。各生产企业的10个评价类别的50个子项检查内容无缺项,标准化建设呈稳步提升态势。

二、特色做法

我市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一年来,部分企业通过提高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工作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尤其是在建设与运营、管理体系与制度、厂区建设、生产与生活环境、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等类别方面的建设和管理较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安徽建工北城工业有限公司定期对照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纳入管理体系。针对性优化生产布局,充分利用空间增设立体钢料仓、二层加工区平台、下沉式养护窑等,完善智能化全封闭降尘混凝土制备系统;安徽建工中仑智能智造有限公司针对管片生产特点,通过数据采集设备将生产全流程与智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同步到管理系统平台,提高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并积极利用中水收集、太阳能光伏等节能降耗设备设施,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安徽建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建立实施标准化建设“三阶段”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创标争优”活动;安徽中材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结合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与标准化建设要求,针对性实施质量管理“两全三三制”,开展生产全过程的原材检、下线检、出货检,全制程实行半成品检、隐蔽检、制程巡检,强化关键环节质量管控。

三、存在问题

(一)构件质量控制不严

部分构件缺棱掉角、拉结件和线盒预埋预设定位不准确、钢筋出筋长度超出偏差、粗糙面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隐蔽工程生产操作不符合《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质量控制要点(一)》要求,隐蔽工程资料不规范。

(二)企业管理意识不强

针对预制构件季节性需求大幅增加情况,生产企业在人员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排产供应等方面的应对能力尚显不足。部分企业质量回访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不完整;部分车间加工区护栏围挡设置不到位,配件及工器具存放不整齐,试验室设备、样品存放不规范。

(三)驻厂监造落实不力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驻厂监造组织协调不到位,监造人员旁站验收不到位,相关过程验收记录和检查方法不规范。

安徽鸿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建设及生产方案针对性不强,部分构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严,试验室成品检测能力不足。生产设施维护记录台账不全,成品堆放与运输管理不规范。

四、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为A类等级企业,其生产构件优先应用于政府投资及创优工程中;

(二)评价结果为C类等级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我局按照差别化管理原则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五、工作安排

(一)各企业对照《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和评价手册》要求,针对评价中发现问题,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制定整改问题、责任、时限清单,认真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5月31日前报至我局(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62638286 、18019559422);

(二)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通过“一对一”帮扶活动,精准指导,适时开展标准化建设整改复查;

(三)评价结果为C类等级企业限期整改,三个月内申请复查,并应达到B类等级;

(四)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我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力争三年内全部达到A类等级。

附件:《合肥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结果统计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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