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开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

核心摘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的通知〔2023〕873号各市(地)住建局,有关单位:为加快黑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的通知


〔2023〕873号

各市(地)住建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黑龙江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库建设,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征集工作。

一、征集对象

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一)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领域的项目级、企业级、行业级平台。

(二)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设备。包括部品部件生产机器人、建筑施工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建筑破拆机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工程设备。

(三)自主可控的数字化设计软件。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软件、协同设计平台软件、装修智能设计软件等。

(四)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包括结构、外围护、内部装修装饰、厨卫、门窗、设备管线等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

(五)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包括集成部品部件进场管理、物料验收和堆场优化、装配模拟分析、远程视频监控、工程设备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施工电梯智能管控和资料管理等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黑龙江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二)申报案例条件。申报案例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代表黑龙江省智能建造先进水平,能够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2.技术已投入使用,产品已投入生产,且相关技术和产品无知识产权争议。

3.充分体现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和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三、征集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征集活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统一报送等事宜,确保全面、有效征集有关案例。

(二)材料填报。申报单位要按照案例类型、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三)材料初审。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采取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案例入库。省住建厅对各地报送的案件进行核定,确定出符合标准条件的案例,纳入省级创新服务案例库。


联系人:范晓生

联系电话:0451-53644878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电话邮箱:hljzzcyhb@163.com

附件下载:

1.黑龙江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申报书.docx

2.黑龙江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信息表.docx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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