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2020年上半年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

核心摘要:湖南通报2020年上半年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0年第1-2季度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绿色建筑管理,提高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我厅将绿色建筑设计、审图阶段线上检查工作纳入了《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季度抽查内容。按照抽查制度和程序,2020年第1-2季度,我厅在图审系统中共抽取140个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其中第1季度75个,第2季度65个),在对抽取的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同时,对项目落实绿色建筑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18号)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建科〔2018〕218号)


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湘建科函〔2019〕181号)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9〕244号)


二、检查结果


(一)未执行绿色建筑及相关政策规定


140个抽查的项目中,有25个项目应做,但未做绿色建筑,包括市级项目8个,县级项目17个。其中14个为学校,6个为政府投资建筑,2个为养老院,3个项目为2019年6月后开工的市州中心城市项目。根据政策规定,这些项目均应实施绿色建筑。但是,在图审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概况/房建工程信息”中的“是否绿色建筑”栏目,建设单位均填报“否”,且已分别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二) 相关责任主体忽视绿色建筑要求


本次抽查项目中,已申报了绿色建筑项目的,大部分均存在着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交绿色建筑技术资料;设计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或《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进行设计;审图机构未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进行审查的问题。如安化县乐安镇乐安完小教学楼、洪江市太平乡中心学校综合楼在系统中没有任何绿色建筑资料;浏阳四中教学楼建设项目、中伟·国际公馆项目、衡东县蓬源镇蓬源完全小学综合楼项目绿色建筑资料不齐(如缺少环境影响报告表、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等)。北塔区芙蓉学校、辰华.万和府、洪江市太平乡中心学校综合楼、锦湘国际星城五期绿之韵中心主体及玻璃幕墙项目、浏阳市官渡镇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浏阳四中教学楼建设项目填报的绿色建筑面积未填,或绿色建筑面积前后不一致,而施工图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三、结果处理


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本次检查首先对未按要求实施绿色建筑的项目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见附件);对于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审图的,我处将会同相关处室约谈责任单位。请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绿色建筑政策文件,加强对本辖区绿色建筑审批管理,组织开展对本次通报项目的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对今年以来本辖区项目进行复核查验。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本次通报项目的整改结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附件下载:关于2020年第1-2季度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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