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同意广东、浙江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核心摘要:住建部同意广东、浙江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荐湛江市东盛路南侧钢结构公租房项目为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函》(粤建科函〔2020〕31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湛江市东盛路南侧钢结构公租房项目列为我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三、你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试点方案明确的试点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7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函》(浙建设函〔2020〕23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绍兴市越城区官渡3号地块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项目列为我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三、你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试点方案明确的试点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7日


下一篇:

住建部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上一篇:

黑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成投产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info@preca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