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为及时掌握我市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以及生产企业工作动态,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将定期跟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和生产企业工作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进范围
(一)我市在建、拟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重点跟进在土地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在建、拟建项目;
(二)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二、跟进内容
(一)装配式建筑项目。根据试点示范建设要求,以及土地出让条件建设要求,定期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根据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要求,做好生产企业建设进度或生产运营情况跟进,并及时反馈建设、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一)进度跟进实行月报制度,各在建、拟建装配式建筑项目,以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并于每月23日将附件报送至邮箱:lzszjjjgkzpb@163.com。
(二)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负责督促相关项目、企业开展进度填报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汇总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杨佳欣,联系电话:2803100,13667725200;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绿色建材科,罗邦实,联系电话:2853015,15877258178。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