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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为装配式房屋质量划“红线”不得恶性低价竞争扰乱市场
来源:江淮晨报2021-12-03 15:05

随着合肥装配式建筑不断增加,其中的零部件质量越来越被关注。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出新规下禁令,预制构件企业不得将生产任务进行违法转包分包,不得以低价竞争等手段扰乱市场。

目前,合肥的装配式建筑数量正不断增加,公租房、商品小区、公共建筑甚至是农房,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

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开工年均增长率近50%,预计到2025年一年的建设规模有望达到2000万平方米。

不同类型的预制构件,相当于装配式建筑的骨骼、肌肉,这些构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房子的安全性能和居住舒适度。为此,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按照最新的政策,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必须对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负责,今后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生产任务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得以恶性低价竞争等手段扰乱市场。

预制构件出厂时,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应在显著位置设标识,标记内容包括生产单位、构件名称、构件编号、使用部位、生产日期等信息,实现预制构件全过程定位和质量可追溯。

为了做好行业监管,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将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信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供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自主择优选用。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择优选择在产能规模、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人力资源、运输运距等方面综合能力强的生产企业。“不得随意压缩预制构件生产周期,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企业降低产品质量标准。未实施驻厂监造的构件,以后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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