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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建设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控
来源: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11-09 13:33

近年来,绍兴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了由试点向示范的成功跨越。截至2020年底,该市已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139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30%。随着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需求量也与日俱增,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兴起,从2013年仅有的浙江宝业现代建筑工业化制造有限公司逐步扩增到目前遍布全市的20家,年设计产能可达160万立方米,其中超10万立方米的就有12家,2020年全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实际产能也已达110万立方米。今年以来,为全面加强预制构件质量管控,切实提高工程建筑品质,市建设局积极贯彻市领导批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协调,多措并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工作专班,形成监管合力。市建设局率先“先行示范”“领跑全省”,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绍兴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联合监管”工作专班,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形成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统筹开展预制构件质量管控工作。以“高站位”“明职责”“细任务”“严检查”的模式,严格落实专班主体职责,推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执法责任“三个责任”贯通协作,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出台政策文件,统一管控标准。在2019年印发的《绍兴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部品构件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文件基础上,工作专班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管控的通知》以及配套的《绍兴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检查标准》),基本填补了目前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缺失的空白,较大程度督促了企业对标生产,强化质量管控。其中,对照《检查标准》将企业进行Ⅰ类(规范化生产企业)、Ⅱ类(基本规范化生产企业)、Ⅲ类(存在严重隐患生产企业)划分,倒逼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往正规化、规模化、标准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开展专项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截止6月底,工作专班对照新出台的《检查标准》,已对全市范围内20家和进入绍兴市场的5家外地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联合专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工作专班对7家Ⅲ类企业发布“红牌警告”,责令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上报属地主管部门;对5家存在委托代加工的绍兴地区规模化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严肃约谈,发布限期整改令,要求立即停止委托代加工行为,被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均作出深刻检讨并立下“军令状”: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整改到位,杜绝此类行为;并及时组织召开全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质量检查通报会,进一步明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市场监管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对属地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监管职责。同时将联合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于今后的每年上、下半年分二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大对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原材料进场验收等方面的抽查力度,动态评估企业类别,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受大众监督。


实施分级管控,构建健康市场。工作专班根据每半年度的检查结果,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分级管控,对Ⅱ类企业加强监管,对Ⅲ类企业重点监管,提高抽检频次,严厉把关验收,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逐步形成质量好有市场、质量差无市场的大环境,引导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向正规化、健康化、有序化轨道靠拢。同时对在预制构件产品质量问题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进行严肃依法处理。此外,为深化联合管控机制,构建联动管控新格局,为跨市预制构件质量管控的优势互补、共享共治搭建新平台,我市先行和杭州、宁波等相邻地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并指导产业联盟与各地行业协会相互合作,相互检查、互相通报,共同探讨预制构件质量管控模式、执行标准等问题,并力争尽快实现预制构件质量检查结果互认的目标,不断推进预制构件质量管控向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


创新监管模式,探索构件数字化。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平台和数字化手段,严格执行部品构件进场检验及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加强部品构件全过程质量管理,实现全过程质量追踪、定位、维护和责任追溯。同时,借鉴“智慧工地”管理系统集中监管的优势,探索应用“物联网+互联网”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预制构件全链条精密智控,提高效率。


截至目前,绍兴市建设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预制构件的质量管控已初见成效。经过工作专班的联合专项检查和复查,多家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已落实整改工作,对试验室设备的配置、管理制度的落实、质保体系的完善、技术资料的编制、人员的配备和培训等方面都作了显著加强;存在委托代加工的生产企业在被约谈后也立即停止了委托代加工行为;其中2家产品质量较差企业因迫于规范化管理、高质量要求压力已自行关闭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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