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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装配式建筑将占新建建筑比例40%以上
来源:中国建材报2021-07-06 10:48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30日印发《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到2025年,西安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方案》中规定了3个阶段发展目标。其中推广发展期(2021年至2022年),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动项目示范引导,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产业基地。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培养专业化队伍,打造一批高质量样板工程,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普及应用期(2023年至2024年),持续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骨干企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地的技术管理水平和产能稳步提升,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及产业工人规模和能力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协同发展,基本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推广应用,信息化和智能建造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建筑品质、工程质量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5%。


高质量发展期(2025年),传统建筑企业转型成效明显,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有效运行。一批高素质综合型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培养成熟,为西安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推动产学研用同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迅速提升,在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起到重要引领与示范作用,促进西安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


实施重点项目为政府投资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区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其中,《方案》对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的范围也进行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建筑;建设项目中独立设置的构筑物、垃圾房、门卫房、售楼处、设备用房、幼儿园等附属配套建筑;确因技术条件受限或特殊用途需要,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认定不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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