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材管理中心:
现将《2021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建材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住建担当,紧扣“强基住建、品质住建、人民住建、数字住建、铁军住建”五大行动,全力做好全市建筑材料的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数字监管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优质可靠的建筑材料。
一、探索推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数字工厂”建设。借鉴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经验,以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为契机,探索运用工业视觉检测、工业AR/VR、物流追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革新生产方式,以数字驱动生产流程再造,滚动实施一批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和“未来工厂”项目,率先在全国、全省搭建城市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运输、使用智能化,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在预拌混凝土、预制管桩等重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实行驻厂在线监造,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鼓励建材生产企业试点应用网上超市,推动建立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的协同水平和产能利用率。
二、建立健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发展规范规则体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暂名),尽快提交市政府审议,做好《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废止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政策连续性。针对建筑材料产品质量通病,依法分类加大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重点针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试验室条件和成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坚决遏制建筑材料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过剩产能,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场行为,确保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源头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认真组织做好全市建设用砂生产(供应)企业备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右转弯盲区设备安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广登记、建筑材料领域掌上执法、行业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以高质量管理服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建立预拌制品和预制产品、建设用砂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制订地方建筑材料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开展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适时举办建筑材料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班,积极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相关上岗资格培训,确保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三、深入开展建材领域“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对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省级督导等发现的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具体问题,结合中央巡视、中央审计、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及日常掌握的有关问题,以“全覆盖、无盲区”为目标,以“大起底”思维,全面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和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整治,分级建立问题库和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以市级统筹、属地为主、自查自纠、三不放过、常抓不懈、常态长效为原则,着力削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生态环境问题,加快补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短板,确保2022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6%目标任务。要对照《浙江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清洁生产验收标准》,重点对清洁生产、废水处理、粉尘噪声处理、固废处理等方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同时,要向其他建材领域延伸,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确保地方建筑材料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全面推进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积极探索净化天然砂线上监管手段和技术措施,引导净化天然砂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一年出成果、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要求,确保净化天然砂第一年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机制砂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建设集破碎整形、级配调整、质量监测、粉尘收集、废水处理、物料储运、智能监控、环境检测等于一体的机制砂示范企业,不断提高机制砂品质和使用比例。
五、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督促指导各区县(市)统筹规划建设不少于20公顷、且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需要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一家满足本行政区域内拆迁垃圾、工程垃圾等处置需要的资源化利用企业。牵头制定出台《宁波市资源化利用基地(企业)认定标准》(暂名)。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目录,探索分级分类使用再生产品,拓宽再生产品应用渠道。规范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建筑材料中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暂名),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促进合法有保障、发展进园区、生产无污染、质量能达标,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和碳达峰行动。牵头制定出台《宁波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城镇新(扩)建建筑为主要创建对象,适当兼顾城镇既有建筑整治改造项目和农村新建建筑,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碳达峰工作行动要求,组织开展宁波市建筑碳达峰基础情况调查摸底和任务推演,研究拟定《宁波市建筑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试点绿色建筑保险和绿色建筑信贷,探索绿色金融支撑绿色建筑发展措施。开展绿色建材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建材认证。开展绿色建材采信工作研究,结合宁波实际探索提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的有关具体措施。
七、促进行业党的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周二夜学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固定党日活动制度,精心筹划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永葆初心使命。扎实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结合建材行业实际,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品牌创建,着力打造“红色党旗引领绿色建材”党建品牌,致力把党建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组建建筑材料各行业协会联合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