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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政府通知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
来源:榆林市人民政府2021-03-23 13:19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榆政办函〔202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切实做好《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9〕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文件规定


(一)区域划分:榆林中心城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为积极推进区域,其余各县为鼓励推进区域。


(二)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规定: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榆林中心城区2021年达到22%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2021年达到12%以上,2025年达到20%以上。


(三)装配式建筑土地供应规定:资源规划部门在土地供应时,要将发展装配式建筑要求作为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榆林中心城区从2021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低于19%,以后每年度增长不低于3个百分点。


(四)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规定:2021年起报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综合装配率不低于20%(低多层建筑不低于22%,中高层建筑不低于18%)。


(五)装配式建筑实施项目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进行设计和建造。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土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把关,做好装配式建筑审批服务工作,确保上述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落地建设。


(六)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规定:根据我市装配式产业发展状况,适时在榆林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定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内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设计和建设。


二、明确有关概念


装配式建筑: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按结构形式分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制部品部件:包括预制楼梯、预制楼梯挡板、预制阳台板、预制叠合板、预制空调板、预制外墙、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女儿墙、预制烟道、预制轻质隔离板、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外围护墙板与内隔墙板、整体式卫浴、集成厨房等。


装配率:单体建筑计算范围以内(±0. 000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占比。


三、夯实各方责任


(一)装配式建筑实施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设主管部门是主要协调推进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的工作职责履行专项工作责任。


榆林中心城区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榆阳区、横山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空港生态区、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实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


榆阳区区属项目装配式建筑的推行,对榆林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全局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榆阳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出台榆阳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1日前报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装配式建筑监督管理部门责任


1.市发改委。制定榆林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年度立项计划,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项目立项环节将装配式建筑要求列入工程方案审查内容和财政投资项目预算。


2.市财政局。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出台我市装配式建筑财政支持政策。


3.市资源规划局。制定榆林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年度供地计划,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土地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环节中对实施装配式建筑建设的项目提出具体指标要求(装配式实施面积、装配率等)。土地出让后,土地竞得人需与市住建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划定科创新城为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


4.市住建局。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合发改、资源规划等部门制定我市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按时报送省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已签订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的项目,要加强履约监管,确保装配式建筑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加强对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管,并与主体质量同步验收。做好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的创建工作。


(三)其他区域实施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重点推进区域实施要求制定本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根据本区域具体实施要求,制定包括年度项目建设规模、同比增长速度、占年度新建建筑比例等内容的装配式建筑年度实施计划。要因地制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重点推广应用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要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竣工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及时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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