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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
来源: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11-17 15:20

关于征集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0〕12号),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经研究,拟组建“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各有关单位从事装配式建筑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装配式建筑方面的开发建设、设计、图审、监理、施工、检测、部品部件生产、造价、装饰装修、教学、科研、咨询等领域)。


二、入库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4.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装配式建筑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同时专业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2)主持或承担过2个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5.主持或主编过国家级或省级地方性等装配式建筑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可直接入库。


6.住建部或省住建厅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专家。


3、4、5、6项条件,至少需满足一项。


三、专家库职能 


为赣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四、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入库专家按分类进行编号、一人一档,记录其基本信息、工作质量评价、工作次数、培训次数、通报情况和社会反馈信息等内容。


2.建立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听取有关各方对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核实后记入专家档案。


3.市住建局将根据需要组织对入库专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或出现违规情形的,调整出专家库。


4.由于专家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专家本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涉及入库专家工作调动、职称学历变化、新获奖励、新的研究成果等重要信息变动,由个人或所在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该年度专家信息变动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确保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出入库渠道畅通。


五、征集方式及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方式征集专家,推荐无名额限制。申报者个人填写《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市住建局组织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技术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


3.所有入库专家名单将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住建部或省住建厅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并经核实后优先纳入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六、申报材料


1.《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原件及电子文档)。


2.身份证、学历、职称的复印件及扫描件。


3.专业能力、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七、其他事项


1.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2.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建局1楼103室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电子版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zjsjnk2015@163.com,邮件请注明“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单位简称+专家姓名)”。


联系人:吴世鑫,0797-8278876, 18938065272


附件: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赣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注:1.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2.该表格电子文档相关佐证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gzjsjnk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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