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0575—85202002,电子邮件:1369584358@qq.com。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大楼909室,邮编:312000。
附件下载1: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2:《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