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建产组办〔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市2019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工作。
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合肥市2019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2019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及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总目标,积极培育一批龙头骨干建筑产业化企业,全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健全装配式建筑的监管体制,稳步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建设目标。2019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8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15%。具体为:
1、重点推进区域: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滨湖新区)、瑶海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中心城区范围内,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
2、积极推进区域:安徽巢湖经开区和巢湖市中心城区,庐江县庐城镇、汤池镇中心城区,肥东县店埠镇、撮镇镇中心城区,肥西县上派镇、三河镇中心城区,长丰县水家湖镇、北城中心城区范围内,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3、鼓励推进区域:在除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范围内,应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
(二)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产业基地的示范影响作用,新创2到3家国家级或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年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产能力争达到300万立方米,钢构件产能力争达到200万吨,为我市建筑产业化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打牢基础。
(三)培育骨干企业。重点培育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15-20家,实现年产值600-800亿元,培育设计、科研、工程咨询(监理)、生产、专业承包、检测及其他关联配套专业骨干企业15-20家,实现年产值50-80亿元,使我市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加突出。
(四)新技术应用。新建装配式建筑全面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全面应用全过程BIM技术,全面应用新型模板新技术,全面实施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化培训和持证上岗。
(五)从业人员培训。全年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专业培训(讲座)500人,包括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从事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试验工作以及从事审图、检测等关键岗位技术管理人员,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从事BIM技术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市在建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以下几项管理措施。一是《关于加强合肥市装配式建筑样板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月份印发实施;二是《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3月份印发实施;三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目录管理的通知》,4月份印发实施,四是《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级层面文件),力争6月份印发实施。
不断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全面促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和建造水平稳步提升,全力抓好10项制度落实,即:装配率评审认定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定期调度制度、培训上岗制度、样板(件、层、房)示范引领制度、专家委员会议事制度、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约谈预警和黑名单制度、企业目录动态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加强对接联动,在装配式建筑招投标中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2019年全市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为主的装配式建筑均应按技术复杂类项目,全面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不包括联合体形式),工程总承包范围应包括设计、施工、生产、采购等方面,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采用建筑业新技术、全过程应用BIM技术、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化、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评标时应给予加分。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重视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体系。
(三)实施样板引路,高起点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中建企业和安徽建工、合肥建工、安徽富煌、安徽鸿路、安徽宝业、安徽同济、安徽海龙等地方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实施工程样板房引路制度,重点抓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经验推广,建造一批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示范工程。
充分发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国家级建筑产业化基地的规模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指导,按照过程精品和标准化的思路,力争把海恒大厦、映月湾两个钢结构工程建设成我市装配式钢结构标准化样板工程。
(四)增强服务本领,全力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一是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我市21家特级资质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二是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为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设计、科研骨干企业;三是以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龙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重点,培育一批集设计、施工、生产能力于一身的综合性一体化建筑产业化企业;四是以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金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装饰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门窗公司、安徽新视野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为重点,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配套服务产业链骨干企业。
(五)严格监督把关,进一步强化装配式建筑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设计图审、施工许可、构件生产、工程验收等环节监管体制,强化对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评审、装配率审核认定的监督,推动驻场监理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开展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过程中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示范引领带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我市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打造合肥经开区、长丰吴山-北城、肥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和黄麓-夏阁4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紧密围绕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产业链,深耕细作,打造建筑产业化迭代园区。
对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实施信用评价管理、目录动态管理、约谈预警和差别化管理,提升装配式建筑构件企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建立部品部件首件验收制度,所有承重构件全部采用“电子标签”(RFID)标识,实现生产、运输、安装、维护全过程质量可追溯,确保工程结构质量。
(七)创新组织形式,扎实有效开展装配式建筑培训工作。一是按照“六统一”要求,开展关键岗位产业工人培训。即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题库、统一培训师资、统一考核证书、统一发布平台、统一动态考核,确保培训质量。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在建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 ,即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预算员、资料员等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生产、检测、试验等装配式建筑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设计水平、装配式施工水平、工厂化生产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电子化审图水平和无损检测保障水平等,全面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各环节从业者的能力。
(八)突出应用实效,全力保障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含量。认真抓好《关于印发<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合建〔2018〕233号)中Q5加分项的正确理解与应用,坚决纠正装配率计算中,各种曲解滥用Q5加分项随意加分行为,确保实施《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试行)》不走样。
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模式责任关系、落实总承包管理和项目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BIM技术不同应用阶段的应用范围、深度等要求,明确实施标准。充分利用我市铝合金模板生产基地优势,探索铝合金模板加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的新模式。
(九)积极高效引导,不断拓展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应用领域。在全面推进房建项目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在学校、医院、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以及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中应用,不断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装配一体式智能家具、集成厨柜、集成卫浴的应用,大力推广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在农村住房、美丽乡村及低层房屋建筑中应用。
(十)积极主动宣传,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售楼处等多种场所,以及宣传手册、专家解读文章、典型案例、专题论坛、沙龙等多种形式普及装配式建筑知识,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装配式建筑土地供应力度。根据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各县市区建设目标任务,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年度建设用地计划,2019年,重点推进区域的各类房屋建筑项目、积极推进区域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为主的各类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新建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钢结构、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均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使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并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率指标(不低于50%)、应用BIM技术、全装修、绿色建筑等内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中。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装配式建筑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市领导小组对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成员单位沟通与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全年召开2-3次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形成全市建筑产业化齐抓共促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