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
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至2023年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75%、80%、90%;全市建筑健康性能显著增强,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市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全市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
除此外,还对该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做了规定。
《通知》推出的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粤建科〔2021〕166号)的部署,结合中山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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